&esp;&esp;我不发一语,只是紧紧握住他的手,指甲陷入他的掌心,像怕一松手,他就消失了。
&esp;&esp;我们坐计程车一路直奔警察局。
&esp;&esp;金哲牵着我进笔录室前,停下脚步,低头看着我,声音轻柔得像在哄小孩:「你决定好要说出一切了吗?」
&esp;&esp;我点点头,眼泪终于忍不住掉下来。
&esp;&esp;承办员警刚好是当初在九份跟踪我们的矮胖子——曹达华。
&esp;&esp;他看着我们,眼神复杂,却没多说什么。
&esp;&esp;我坐在桌前,娓娓道来跟林植恩之间的一切:从一开始是我主动,到后来被他用照片胁迫、用药迷昏、强暴、拍下证据、逼我戴项圈……我说得声音发抖,却没停下。
&esp;&esp;金哲坐在旁边,一句话没插,只是握着我的手,指尖微微颤抖。
&esp;&esp;曹达华听完,立刻派人去租屋处抓捕林植恩。
他转头看我,语气平稳:「嫌犯手机中所有您的照片,警方会封存为证据,不用担心会再外流。
&esp;&esp;我点点头,喉咙哽得说不出话。
&esp;&esp;临走之前,曹达华却突然对金哲说:「还有一件事……金哲,那个演算法程式,就算过了一年多,他们还是不会放弃的,那一夜……你是唯一一个曾经写出那个程式的人,只有你知道报告藏在哪,这一切不会就此结束的,你今后自己小心一点。
&esp;&esp;金哲轻佻地笑了,头也不回地挥挥手:「谢了!
&esp;&esp;我们从警局离开时,已经是半夜了。
街灯昏黄得像快熄灭的烛火,计程车在深夜的中壢街头缓缓滑行,车窗外偶尔闪过的霓虹,像一场没人参加的派对,孤独又刺眼。
&esp;&esp;一路上,我们谁都没开口。
金哲的手伸过来,想碰我的指尖,我本能地缩回,掌心冰冷得像死人的皮肤。
我没有脸再跟他牵手——那双曾经抚过我全身、让我颤抖到哭出声的手,如今我只觉得脏。
&esp;&esp;到他家楼下的人行道时,我停下脚步,抬头看他。
他的眼神还是那样,带着一点坏坏的笑,一点温柔,一点疲惫,跟以前没有什么不一样。
可我却觉得,那双眼睛在看一具尸体。
&esp;&esp;我低声说,声音乾涩得像被砂纸磨过:「不用演了,我很噁心我知道。
&esp;&esp;金哲摇头,声音低沉却坚定:「没有演。
过去都过去了,我不觉得你很噁心。
&esp;&esp;我苦笑,眼泪在眼眶打转:「不要再骗人了。
那天你都说了你的想法,我跟林植恩上的话,会让你噁心到吐,你现在明明很生气,很讨厌我,为什么不承认?」
&esp;&esp;他突然怒吼一声:「干!
&esp;&esp;寧静的深夜里,这一声像炸弹,彷彿将附近所有睡着的人都吵醒了。
路灯下的影子被拉得长长的,像两条断裂的线。
&esp;&esp;我喘着气,声音颤抖:「我决定了,我要跟小范结婚。
&esp;&esp;「什么?!
」他的声音颤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