走出去一段路,有人憋不住了说“你们没人注意到他们俩手上的戒指吗”
延吃完最后一口豆腐脑,在饭桌底下碰肖珩的手,两个人牵着手推门出去,肖珩几乎是在刚踏出门的那刻就现边上还藏着一位,下意识要松手。
快过年了,路上张灯结彩,店门口都提前贴上了春联。
“那边还有一个。”
延看过去,四十多岁,秃顶,男的。
肖珩“你粉丝年龄跨度挺大啊。”
“这不是粉丝,”
延看出那人神情慌乱,明显不是粉丝该有的反应,手却依然没松,无所谓地说,“估计是狗仔吧。”
肖珩低头看一眼两人交缠的手。
延手上那枚细戒指一直戴着,没摘过。
正想询问,就听延反问“珩哥,你怕不怕”
狗仔在业内干了这么多年,早就做好各种反应,多半对面会炸,这时候就得准备以最快的度溜,还得趁溜之前赶紧多拍几张。
他甚至内心开始抑制不住地激动,这他妈可是爆炸性的消息。
v团太红了。
红的度太快。
面前这个更是乐队中心人物。
狗仔一通瞎想,然而现实却跟他想得完全不一样
两人牵着的手并没有放开。
长男人身上那件外套拉链原先只拉到一半,里头那件毛衣领口开得有些大,锁骨及锁骨以下几寸整个都暴露在寒冬的空气里。
他身边的男人先是低下头说了句什么,然后伸手直接捏着拉链一点点替他拉了上去。
这、这两个人是一点都不怕。
狗仔甚至怀疑他们两个是不是没看到自己。
然而延走出去一段,又回头望了一眼,不偏不倚,正好是摄像机镜头的方向。
无所畏惧。
“老子是摇滚歌手,”
延回过头说,“不是偶像,唱个歌而已管那么多。”
“狗屁报道,爱怎么写怎么写。”
延身上某种折不弯的特质,展现得淋漓尽致。
这次之后,延成了圈子里出了名的“异类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