吉登杰森:有。
辛波斯卡弗:深不深?
帕特丽夏:反对!
法官:辩方律师,请你注意一下你的盘问技巧。
辛波斯卡弗:证人,你声称你当日在办公大楼目睹我的当事人杀害死者的整个过程,请问你当时有没有眼花看错呢?
吉登杰森:没有。
我看得清清楚楚,的确是被告亲手杀害死者。
辛波斯卡弗:案发时间是在早上较早的时分,你记不记得办公大楼有没有开灯?
吉登杰森:没有。
我当时在偷东西,怎么可能开灯?
辛波斯卡弗:根据我们做距离测试,我们发现办公大楼与男生寝室的距离大约是有一百六十米左右,是从窗口至窗口之间的距离。
当时的距离那么远,而且周围又黑漆漆,你怎么可以肯定砍死死者的就是我的当事人?
吉登杰森有点激动地喊:没有!
我没有看错!
肯定是被告!
辛波斯卡弗:你别激动,我绝对相信你看到的东西。
那么请问你还记得,被告当时穿着什么颜色的衣服呢?又或者死者当时穿着什么颜色的衣服呢?
吉登杰森:大概是校服吧?
辛波斯卡弗:错!
死者当时穿着黑色上衣,蓝色睡裤;我的当事人当时穿着绿色的上衣,白色的裤子。
吉登杰森:可能是我不太记得了。
辛波斯卡弗:那么请问我的当事人砍了死者多少刀?我给你三个选择:要么是四十刀,要么是五十刀,要么是五十三刀?
吉登杰森:四十刀吧?
卡弗:错!
一共是五十三刀!
吉登杰森很不愉快地说:谁会去数他砍了多少刀?
辛波斯卡弗:你说死者当时躺在地上死了,然后你就离开了,请问你怎么知道死者当时已经断气了呢?
吉登杰森:他当时躺在地上一动不动,还不是死了?
辛波斯卡弗:躺在地上一动不动就是死了?那些睡觉的人,喝醉酒的人岂不是都死了?在医学上有一种症状叫晕倒。
吉登杰森:神经病,被砍了那么多刀,流了那么多血还不死,你以为他是钢铁侠啊?
辛波斯卡弗:我希望你搞清楚一件事,七窍流血归七窍流血,死归死那是两回事。
帕特丽夏终于忍不住了:反对!